江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提高学校体育教学和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简章。
学校田径、网球、游泳、男子足球(十一人制)项目面向全国招生,总计划不超过51名。各项目具体需求及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三)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包括小项),足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须为“足球(十一人制)”。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的信息为准。
(一)根据我校确定的报名条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考我校相应运动队招生项目,参加对应项目的专业测试。
(二)考生应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图像需清晰)。上传资料包括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或高考报名表、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主力队员证明(足球项目)等资料,由我校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均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一)学校坚持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原则,根据生源情况、专项测试成绩、文化成绩和项目建设需要分性别、分小项(位置)进行名单认定与录取江南。
(二)高考前,我校根据全国体育专项测试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各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已被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入选资格。
(三)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我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合格考生范围内(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并按规定公示、录取江南。
(四)录取考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选科科目须符合要求),其余学生限定就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一)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选拔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举报。
(二)学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服用、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考生和家长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中发现身份不符、测试成绩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须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及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建大〔2017〕318号)。
(三)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江南。
(四)本简章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简章内容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